应纳税所得额是指按照税法规定确定纳税人在一定期间所获得的所有应税收入减除在该纳税期间依法允许减除的各种支出后的余额,是计算企业所得税税额的计税依据。
在个人所得税中,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 = 收入总额 - 免税收入 - 各项扣除 - 专项扣除 - 专项附加扣除
其中,收入总额是指纳税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经营所得、资本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利息、保险赔款所得等。
免税收入是指国家法律规定的,对纳税人取得的某些所得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收入,包括:
- 取得的扶养亲属范围内的赡养费、抚养费、保育费、教育费、医疗费等。
- 取得的符合国务院规定的捐赠所得。
- 取得的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所得。
各项扣除是指纳税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按照税法规定可以从收入总额中扣除的金额,包括:
- 房租、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燃气费、物业维修基金、取暖费、停车费、装修费、自用房屋折旧费等。
- 子女教育费、继续教育费、大病医疗费、住房贷款利息、赡养费、抚养费、保险费等。
专项扣除是指纳税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按照税法规定可以从收入总额中扣除的,与纳税人个人情况直接相关的金额,包括:
- 居民个人取得的住房租赁支出,在一定限额内可以扣除。
- 居民个人取得的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赡养、抚养、保险费等支出,在一定限额内可以扣除。
专项附加扣除是指纳税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按照税法规定可以从收入总额中扣除的,与纳税人个人情况直接相关的金额,包括:
- 对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等的专项附加扣除。
在企业所得税中,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 = 收入总额 - 不征税收入 - 免税收入 - 各项扣除
其中,收入总额是指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总额,包括: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转让财产取得的收入。
-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 财产转让所得。
- 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 其他收入。
不征税收入是指国家法律规定的,对企业取得的某些所得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收入,包括:
- 取得的符合国务院规定的捐赠所得。
- 取得的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所得。
免税收入是指国家法律规定的,对企业取得的某些所得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收入,包括:
- 取得的符合国务院规定的捐赠所得。
- 取得的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所得。
各项扣除是指企业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按照税法规定可以从收入总额中扣除的金额,包括:
- 成本、费用。
- 减免税收入、免税收入、不征税收入。
- 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应纳税所得额是计算企业所得税税额的依据,企业